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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供应商应尽的义务
 

来源: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05-12-09


 

 

注册供应商应尽的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太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商品价格信息维护:

为使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更准确地采购商品,注册供应商须向采购中心提供代理或经销商品的市场价格(媒体)信息及变更情况,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用在线注册时所使用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用户登录区,出现商品价格信息维护,点击新增商品,供应商按照商品价格信息表内容详实填写,点击发布即可。

如遇有机型或价格变更,应及时在本网站更新。

注:若无故不及时提供市场价格(媒体价)信息的注册供应商,则视同不代理或不经销该商品。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