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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来源: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05-12-09


 

 

1、如何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已经成功注册的供应商获知政府采购信息后,可到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依照招标文件内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投标。

 
2、供应商中标后怎样履行手续?

  
、领取中标通知书
  凡宣布中标的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任何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如改变中标结果或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足额交纳,未中标供应商可凭借交纳保证金凭证及时退还。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按照采购文件所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异地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份数要求将合同报(寄)采购中心。

  
、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否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
  中标供应商在申请支付时,须向采购中心提供《货物验收单》、发票原件、帐号及开户行、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政府采购合同。

  
资金支付应注意的事项:  
  
、发票名头应为使用单位名称
  ②、分期付款项目可根据支付每笔款项时的实际金额开具发票;

    ③、发票中须写出明细的,必须按要求详细列明明细(可另附页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④、中标供应商帐户如果发生变更,请在及时提交账户变更说明,以免发生错拨。
    ⑤、请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支付申请材料,如有错误将会造成款项的延期支付。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